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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武器

2009年 April 3日

  大致講了戰場環境,現在來討論可能的武器系統。太空大戰中可能會有
那些武器呢?一般主要會以導能武器為主,直接撞擊的質量兵器與飛彈等為
輔。導能武器者Direct Energy Weapon也,也有人翻成指向能量武器。講白
一點就是把能量集中朝某個方向發射的武器。雷射與粒子砲皆屬之,以下分
別介紹之。

1.雷射武器(Laser Weapon)

  講到太空大戰當然少不了雷射炮。雷射砲屬於導能武器系統之一,它有
幾個特點:
一,彈道速度與射速快。
  雷射當然是光速前進,就射速而言通常也會比其他武器快些。
二,有效射程遠與精確度高。
  這點是從速度來的,如果要求同樣的精確度,速度越快的武器當然有效
  射程就越遠。這也就是你拿手槍打人通常比拿石頭丟人容易打中的緣故
  。而在相同的射程要求下,也是彈道速度較快的武器精確度較高。

三,威力隨距離遞減。

  雷射看起來像是直線,實際上還是會擴散的。60年代美國登月時在月球
  上放了個反光版,從某天文台向其發射雷射去測量地月距離。發射出去
  的雷射直徑不到一公分,但是打到月球表面就變成一個直徑約 3.2公里
  的光斑了。所以雷射砲攻擊目標時如果距離太遠,則就會像是在幫人取
  暖一樣,單位面積投擲的能量密度不足,照的到但打不穿。因此雷射的
  聚焦能力(擴散角)也限制了它的有效射程。

上面的例子只是用來讓大家瞭解概念的特例,那只是
測距雷射,武器級雷射的擴散角是非常小的。雷射的擴散幅度單位稱為「微
弳」(μrad)。1微弳就是百萬分之一個弳(rad) 。通常我們把雷射源視為一
個點,把目標距離乘上百萬分之一就是一微弳雷射的靶區直徑。也就是說具
有1微弳擴散角的雷射射擊一百萬公尺(一千公里)遠的目標,則靶區將是一
個一公尺直徑的圓。而各種雷射的收束力有幾微弳呢?這可以用一個簡單的
公式表示之:
        rad=使用的光束波長(單位為μm)÷反射鏡直徑(單位為m)×1.2
  此為理論雷射擴散界限值。其中的μm乃微米,即百萬分之一(10的負6
次方 )公尺。將該代入的數字加減乘除之後會得出一個答案,這就是使用某
波長某直徑反射鏡的理論微弳值。如果使用波長為10nm(0.01μm)的硬X光
雷射,外加直徑十公尺的反射鏡,則打到一光秒(30萬km)以外會成為一個直
徑36公分的圓形靶。這是差不多的數字。通常由於能量密度的因素,光束靶
直徑大於一公尺的話算是擴散會太過嚴重,可能會打不穿裝甲或是只削一個
淺洞而已。故這種雷射的有效射程上限約在一到三光秒之間。又根據上面的
公式可知,想增加雷射的聚焦能力(即射程)基本上有兩種方法:使用更短波
長的光束或是使用更大的反射鏡。而前者遠比後者困難,所以主要會以增加
反射鏡直徑為主。

  雷射反射鏡多半是用抗熱材料鍍上數層特殊塗膜而成,並且也可以使用
多個小鏡片組合構成的複合反射鏡組。複合鏡組只要調整各個小鏡片的角度
便可以微調焦距,製造上也比單一巨大鏡面簡易,只是系統會比較複雜。另
外要注意的是雷射炮可以在有效射程外做為雷達使用來偵測敵人位置。調整
一下波長或是反射鏡曲率便可以增大擴散角以增加涵蓋面積,這樣一來雷射
雖然打不穿敵人,但會有一部份光線反射回來可以作為資料分析,就跟雷達
一樣。這可能是未來太空中的主要偵測系統之一。雷射砲必要時甚至可以作
為通訊的工具,雷射砲塔也可以作為指向通訊的訊號塔。當然此時就要注意
輸出和距離,不能強到打破友艦。

四,雷射砲彈藥價格便宜且數量龐大。

  這個非常明顯,雷射產生裝置本身可能很貴,但用的彈藥便是能源,而
能源通常是很便宜的,彈藥儲存空間的問題也很小,雷射彈藥的儲存空間可
以視為燃料的空間,甚至可以直接使用主引擎的動力而不需要攜帶他種燃料
。如果是飛彈或是其他東西,則還有導向系統與引擎彈體的價格,還要浪費
空間與酬載量去裝,因此雷射武器的彈藥價格與其他武器相比,可說非常便
宜。

  就目前的行情,一枚飛彈要數萬到上百萬美金之間,宇宙中用的大型飛
彈將會更貴。但是目前雷射的燃料費一發只不過數百到數千美金而已 (當然
是地球上使用的低威力反飛彈雷射的價格) 。雷射砲的缺點是與其他武器相
比其威力不足,破壞範圍較小,要防禦也較方便。

  但有一點要注意的是,船殼採用反射材質來抵抗雷射的概念是沒有用的
。高反射率材質在宇宙中極端不利於匿蹤,它將會反射大量日光,使船艦可
以在非常遠的地方被偵察到。而即使是高反射率的材質也不可能反射所有波
段的光線,此時只要偵測其吸收頻譜便可以輕易攻擊之。吸收頻譜觀察技術
目前被大量運用在恆星與行星觀測時的物質光譜分析上。也就是將從目標反
射的光線(即目標影像)予以光學分析,找出其最易吸收的波段,這在分析光
譜上是黑色的部份,亦即被目標吸收掉而極少反射出來的部份,便可以用可
調頻的自由電子雷射調整到該波段進行攻擊,讓能量盡量被目標完全吸收;
再者若使用高能的X射線雷射與迦瑪射線由於波長太短也十分難以反射,故
反射防禦法實用性並不大。

  又,若船殼採用低反射率的光線吸收材質,則會不利於散熱,特別是在
接近恆星的地方會大量吸熱,故船殼將會在匿蹤與散熱兩者間取個平衡。

  不過雷射是主要是讓船殼吸收熱能來打洞,因此若是在船殼中加上夾層
灌進具有高吸熱量的液體便可以吸收雷射的威力,亦可以對流來削減部份的
熱能與脈衝傷害。如此一來雷射雖然穿了洞,但是大部份威力將會被吸熱液
體材質吸收,然後這些液體從洞裡流出去的時候由於外面溫度是3k,所以會
立刻冷凝把洞封住。

  或者像是銀英傳動畫中的伊謝爾倫要塞外殼的液態金屬。雷射砲可以蒸
發一部份,但金屬蒸汽很快就會冷凝降回外殼表面。這就是把雷射的瞬間能
量投擲殺傷的時間拉長以減低損害,這些防禦方法在船越大預備空間越充足
的時候越可能被使用,故大型艦對雷射防禦力會較強。雖然雷射有這些缺點
,但是其精確度,射程,彈藥量高以及最重要的價格便宜的優點,應該會成
為太空船的基本武器配備才是。

  雷射砲與下面要講的粒子砲還有個特點,就是無法預知也無法閃避。因
為那是以光速或是極近光速前進的武器,唯一的偵測方法就是其打到艦身上
發生的震動。當然如果是阿姆羅、夏亞之類的NEWTYPE的話可以感應敵人心
理從而預知其行動而進行閃避動作,但NT素質過低的雜魚就辦不到了。「必
躲」的精神指令應該只有NEWTYPE辦的到才是。這是0083裡面有個小BUG,某
一幕中浦木曾經先看到閃光而躲過光束攻擊。勉強要解釋的話只能說他看到
的閃光是敵人MS的機體反光,不然他就得是NEWTYPE才行。

2.粒子光束砲(Particle Beam)

  粒子光束砲簡稱為粒子砲,它也算是導能武器的一種。通常人們把雷射
砲與粒子砲這些導能武器通稱為光束武器(Beam Weapon,BW),這是因為粒子
砲打出來的粒子團速度依種類的不同可能會到光速的90%以上,加上在地球
上實驗室裡加速器的高能粒子束與大氣分子撞擊發光現象會形成一道漂亮的
光束的緣故(宇宙中就不會如此了)。

  粒子砲有很多種,基本上可分成帶電與不帶電兩類,各有其特性與優缺
點。荷電粒子砲所發射的粒子團帶有電荷,視種類的不同正電荷或是負電荷
都有可能。其優點是構造會比較簡單,同時電荷特性會對目標的電路造成短
路這些的附帶傷害。當然這只是附帶的,主要的破壞還是打洞。其缺點則是
有效射程較短,因為荷電粒子團本身的粒子會互斥,因此會很快的擴散開而
降低威力。再來就是它易受磁場偏轉,故在地球或是其他具有高磁場星球周
邊使用的彈道偏轉會讓射擊解算處理十分困難。

  中性粒子砲則沒有上述的缺點。由於彈藥是用中性粒子,因此沒有彈道
受磁場影響而偏轉的問題,也沒有荷電粒子砲的互斥問題,使威力隨距離下
降的擴散效應也幾乎不會發生。中性粒子砲通常會比較複雜些,有中子光束
砲,發射中性粒子的粒子砲 (例如發射氫離子在其出砲口時導入電子使之回
復電中性),或者是電漿砲(電漿是電中性的) 。粒子砲的優點是威力通常比
雷射大些,因為具有質量的關係。要攜帶彈藥,但質量較少。所以雖然比雷
射砲多耗些儲存空間,還是比飛彈或是大型砲彈這些省。

  粒子砲還有個特性,就是可以隨時調整質量與彈道速度。例如以同樣的
炮管而言,若把發射的粒子團質量增加,就可以增大破壞力。不過彈道速度
會因此而下降,也就是說精確度也會跟著下降。但這可以依目標距離來進行
自由調整。如遠一點或是小而高機動的目標使用較高速較輕的彈頭攻擊之,
較近與較大較遲緩的目標則可以用較低速的大彈頭來打。如此精度的降低便
不至於有太大的影響,反而能更有效利用彈藥與能源。

  粒子砲的缺點是精確度與有效距離會比雷射砲低些,因為畢竟達不到光
速。粒子團本身是可以一直增加能量來加速,但速度的增加會在接近光速時
遞減,丟進去的能量會增加粒子團的質量而不是增加速度,當然這可以增加
破壞力,但對精確度的幫助就不大了。故基於經濟因素,粒子砲彈道速度大
致會限制在光速的95%左右。

  其次就是粒子砲的加速器會非常長,比雷射砲的長多了 (雷射砲大的部
份主要是反射鏡的直徑) 。使用環形的迴旋加速器可以縮減體積,但有一個
問題,就是在其切線方向會放出致命的輻射,幾乎沒什麼擋的住。有個想法
是用組合的方式,以環形軌道在其切線部份拉出線性軌道來發射,但還是要
仔細安排讓乘員避開輻射區。因此粒子砲的設計與裝備會比較麻煩,系統會
比雷射複雜,體積會比較大。

  以上也就是銀英傳裡的光束砲主要都集中在艦首的原因了,有很多人都
質疑這點,但其實那是合理且是必然的 (不過我不認為殺人魔王田中是因為
知道理由才這樣設定的) 。能夠在遠距離擊毀敵方大型軍艦的粒子砲,其線
性加速軌道會長到塞不進砲塔裡,其長度甚至可能佔艦身長度的90% 以上,
同時大型雷射砲的震盪管也有一定的長度,反射鏡直徑也會相當大。

  而能裝在砲塔裡朝四方開火的主要會是中小型雷射砲,因為砲塔的長度
限制會大幅減低粒子砲的彈道速度與威力,從而限制其精度。而雷射砲塔的
彈道速度不會降低(光),只是出力也不會很大。因此砲塔的功用主要是當作
近迫防禦武器,用來攔截接近的飛彈與戰機這些皮薄的東西。注意這裡的「
近迫」指的至少也是幾千公里以上的距離。

  有一點要注意的是,射程從數百公尺到上百公里的步兵用微型光束兵器
主要會是以粒子砲為主,反而不會是雷射砲。前面說過雷射的聚焦力跟鏡面
直徑有關,而細細的槍管會限制反射鏡直徑,反射鏡直徑太小也會因為鏡面
散熱的問題而有能量投擲限制使威力與射速降低,所以單兵用或是MS的微型
光束槍發射的主要會是粒子光束而非雷射。

  粒子束的速度與威力跟加速軌長度有關,跟槍管直徑沒什麼關係關係,
而槍一般都是長度遠大於直徑的。小型雷射武器作成戰艦的砲塔砲管會較短
但是會比較粗,從外表看起來甚至可能只是一個半球形而看不到砲管,要作
成單兵用或MS用的武器則會變成粗短的管子,大概就像是短管火箭砲之類的
樣子。但是粒子砲受限於槍管長度,其射程遠比同威力的雷射短。所以即使
是使用具有戰艦主砲威力的光束來福槍的鋼彈也得很靠近目標才發射,戰艦
的話就是遠遠的射擊了。

  基於一個重要的因素,個人認為粒子砲將會是太空戰鬥中的重要,甚至
是主要武器。關鍵就在於粒子砲乃使用質量彈頭而非雷射砲的能源彈頭。

  一般粒子砲的質量彈頭是以撞擊的方式來發揮威力,在能源傳遞數量級
上與雷射砲相比不會有非常大的差異。和一般的觀念完全不同的是雷射砲與
一般粒子砲的打洞方式對於太空戰艦上並不一定能造成致命傷害,這跟工業
革命以前,戰艦火砲沒有爆炸彈頭的海戰非常類似。因為設計結構與工程上
的因素,太空軍艦將會具有極為強大的防護能力。除非把敵艦打的千瘡百孔
,否則幾發命中彈是很難讓其失去戰力的。詳細的原因會在以後的太空軍艦
設計篇裡提到。

  但如果粒子砲發射的是反物質彈頭的話那就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了。反
物質彈頭擊中目標時,將會與目標的正物質發生殲滅效應放出能量,也就是
說會發生爆炸。一毫克的反物質擊中目標時,將會與目標表面的一毫克物質
發生反應,總共兩毫克的質量將全數轉為能量。而這個能量則相當於 430噸
黃色炸藥爆炸的威力,直接命中在船殼表面產生的 430噸當量等級爆炸足以
在瞬間重創乃至於摧毀一艘十萬噸級的戰艦,即使目標僥倖沒有解體也會立
刻喪失戰力。舉個淺顯的例子,這相當於 860發2000磅炸彈同時在尼米茲級
航空母艦甲板上爆炸的威力。此外,反物質對消滅的破壞效果乃是來自於艦
體表面的爆炸反應,而非雷射砲與一般粒子砲的穿透打擊效應,故屬於一種
可以擴散破壞面積的攻擊方式,因此其破壞力將遠大於雷射武器。

 註:一發2000磅炸彈裝藥量約為1000磅出頭,約500kg。

  以反物質粒子炮而言,做為彈藥的反物質可能會以反氫離子或是反氫電
漿的方式製造,並以磁場封閉儲存之。由於粒子砲可以在開火前任意調整彈
藥投射量,故可以視目標種類與其距離之不同來選擇不同的當量應付。這代
表彈藥總當量威力是固定的,但單發威力與可供射擊次數則可視使用狀況任
意調整。例如總共攜帶10公克的反物質則共有430萬噸TNT當量的總威力,能
夠以 1毫克/430頓的射擊模式發射10000次,或者用0.5毫克/215噸的的較低
威力射擊模式發射20000次。因此在使用彈性上非常大。

  反物質粒子砲的使用有幾個問題。其一是彈藥的來源。反物質的生產耗
能龐大,產量亦將極為稀少。一般的想法是在近太陽軌道配置大量太陽能光
電板,用以驅動環繞太陽的環形粒子加速器來大量製造反物質。但即使採用
此種最經濟的方法來生產,反物質的產量仍將十分有限,價格也會十分昂貴

  第二個問題是反物質需要消耗相當大的能量以磁場封閉或是慣性封法來
儲存之,同時其運輸的管線需要經過仔細的設計,採用集中儲存法的話任何
儲存與輸送時的失誤都會立即造成致命性的大爆炸而毫無挽救的機會。為了
要避免這個問題,應當會採取大規模的細胞室(Cell Room )儲存法來微量儲
存,比如以十萬分之一毫克為一個儲存單位。這樣即使一個細胞室故障讓反
物質漏出而發生殲滅反應也只有4.3公斤的TNT當量威力,不至於立即摧毀船
艦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特別是在戰場的嚴苛境中更需要此法來保證整個作
戰系統的安全運作。

  但如此一來前述的10克反物質便需要十億個細胞室來儲存,這會讓整個
儲存系統的重量與空間極為龐大,且其連結輸送管路會十分複雜,並需要消
耗十分龐大的動力。故小型船艦可能沒有足夠的空間與動力可以容納大量的
反物質儲存細胞室,更大的問題是由於系統的複雜會使其造價十分驚人,這
就會嚴重限制它的運用範圍。不過只要在設計粒子砲時將反物質彈藥的使用
納入考量,則粒子加速軌道將可以共用。也就是說設計來發射反物質粒子砲
的炮管可以同時用來發射一般粒子團彈頭或反物質團彈頭,這可以增加運用
彈性。但反物質粒子砲的運用最大的問題應該是成本才是。受限於成本,其
數量將會十分稀少。

  反物質粒子砲的另一個特點,是它可以讓輕型艦在近距離內具有擊毀重
型艦的火力,這是因為其威力來自於每發砲彈質量,而不是射擊威力。當然
,前提條件是輕型艦要能裝的下反物質發射/儲存系統才行。 一般而言,粒
子武器的彈道速度與使用的加速軌長度,以及動力源大小有關,在射擊普通
粒子團彈頭的粒子砲裡,這也直接影響其彈頭之撞擊威力與穿透力。

  但反物質彈頭的破壞力主要來殲滅效應而非撞擊效應,加速軌的長度並
不直接影響其威力。因此若輕型艦能裝上反物質發射/儲存系統, 則其破壞
火力與大型艦的差距便能夠縮小。

  一般而言,輕型艦的粒子炮可能由於加速軌長度較短與動力輸出較低,
因而使精確度與有效射程皆遠低於重型艦,於是在遠距離為了獲得較高的精
確度,必須使用較輕的彈頭,這導致其在遠距離接戰時必須在火力與精確度
上做一取捨。唯有在近距離可以在相同的精確度下使用威力足以擊毀重型艦
的較大彈頭。

  重型艦由於體積龐大,故可以容納相當長的加速軌道與提供巨大的出力
,使其具有很高的發射速度與極高的精確度及有效射程,當然在近距離時也
可使用比平常更大的彈頭,不過其在遠距離射擊的彈頭威力已足以擊毀大型
目標,故並不需要於近距離提高彈頭質量。這代表重型艦會傾向於遠距離砲
戰,而輕型艦則必須拉近距離以增加威力。

  其次就是由於動力源、冷卻系統與儲存系統空間的差異,重型艦的射速
應當會遠高於輕型艦的射速,而其攜帶的彈藥總當量也會遠大於輕型艦。也
就是說,在射程、射速、攜帶彈藥總量與單發投擲質量/威力上, 重型艦會
高於輕型艦,但若能依靠反物質的特性,在近距離輕型艦仍有擊毀重型艦的
機會。當然,太小的船艦會沒有足夠的彈藥儲存空間因而無法使用反物質粒
子砲。

3.電磁軌道砲(Rail Gun)

  所謂的電磁軌道砲,便是用電磁加速軌道發射彈頭的武器,簡稱為磁軌
砲。從這個定義來看,磁軌砲跟粒子砲其實是相同的武器。只不過後者發射
的是極微質量的粒子團塊,前者發射的是大質量的物質而已。地球上使用的
磁軌砲發射的彈頭多半只有數公克,至多不超過十公克,這麼輕的彈頭只要
以數公里的秒速發射便可以輕易擊穿任何戰車裝甲。但大氣中使用磁軌砲是
有限制的,過高的彈道速度會讓彈頭與空氣劇烈摩擦而將其燒毀,跟流星一
樣。但太空中便沒有這個顧慮了。

  為了對付大型軍艦,太空戰鬥中磁軌砲發射的主要是公斤級的彈頭,彈
道速度至多達到秒速數百km到數千km,再上去就很困難了。這是因為磁軌砲
由於彈頭體積與質量太大,故無法像粒子砲一樣能夠經由環形的迴旋加速器
進行長時間加速,只能完全靠線性軌道,所以其加速軌必定比粒子砲短很多
。加上彈頭質量大,同樣出力下加速度會比較低。

  例如假設加速軌道長一千公尺,加速度為3000萬G ,則其彈道速度也只
有秒速 766km而已。這個速度與光束武器比起來實在是低的可憐。距離一光
秒的目標光束武器只要一秒便可以擊中,換成彈道速度766/km/sec的磁軌砲
彈則要飛行六分半才能打到。

  另外,由於過大的加速度,高速發射的磁軌砲裡面將無法裝備任何引擎
或是導引裝置。這也就是說在同樣的命中率下,其射程會遠低於光束武器,
所以在遠距離時對於機動目標幾乎是沒有用的,只能用來對付數千公里內的
機動目標。

  雖然如此,粒子砲卻有個光束武器沒有的特性,就是由於宇宙中阻力趨
近於零,磁軌砲射程幾乎是無限大,其威力不隨距離而降低。而光速武器與
粒子武器則會受到彈頭擴散的問題而有一個射程上限。所以磁軌炮會成為太
空船在距外對付大型固定目標的一種好武器。例如浮遊要塞、小行星基地、
月面基地或是太空殖民地這些具有穩定軌道的目標。

  以上這些固定基地不需移動,沒有運動所需的燃料消耗問題,所以其質
量與體積可能會比軍艦大上數千倍到上萬倍之多。這使固定基地能夠裝備大
量遠較艦艇更長軌道與更大反射鏡的粒子武器與光束武器,其火力與射程當
然也就會比戰艦上的同類武器高上許多。而應付這些固定目標最好的方法便
是在其射程外發射大量威力不隨距離而降低的磁軌砲彈頭。

  由於固定目標的軌道十分穩定又難以機動,故命中率不是問題。而磁軌
炮彈藥價格也會比使用飛彈低很多,所以磁軌砲會成為遠距離對要塞與對地
轟擊的主要武器。但需要注意的是對於攻擊星球表面目標而言,它只能轟擊
沒有大氣的星球,如月面基地或小行星表面的基地。射擊地球表面基地的話
,磁軌炮彈頭有可能會在大氣中燒毀,或至少精確度會降低許多。

  具有大氣護盾的星球會是難以攻擊的目標,高能雷射會被大氣吸收或偏
折而大幅影響威力與射程,粒子砲則會被大氣分子干擾而影響彈道,威力也
嫌不足。反物質粒子砲則由於會與大氣分子產生大量殲滅效應因而會使其在
大氣內的彈道無法預測,甚至在空中便被消耗完畢。唯一的方法是用低速磁
軌砲發射表面有隔熱層,速度不高的大質量彈頭轟炸星球,為了顧及威力,
可能還得動用核子彈頭。總之一句話,攻擊行星並不容易,特別是具有大
氣層的行星更是困難。這在以後的行星強襲登陸篇會有更深入的解說。在這
裡要指出的是低速大彈頭的磁軌砲很可能是行星降下作戰部隊所能獲得的唯
一的艦砲支援火力。而這種彈頭質量與體積太大,無法與一般太空戰鬥中用
的磁軌砲彈頭共用線性發射軌,必須使用特別(軌距比較寬)的軌道。幸好此
種軌道亦可用以發射飛彈,不至於淪為單一用途而減低整體的戰鬥效益。

4.飛彈(Missile)

  大家所熟知的飛彈也會是太空戰鬥中使用的的主要武器之一。但有幾點
要注意,與一般印象稍微不同的是太空戰鬥中用的飛彈會非常大。目前只有
一種飛彈可大約類比,那就是洲際飛彈。原因非常簡單,小型飛彈不可能追
的上也不可能打的中目標。現今的飛彈之所以可以做的很小,小到甚至可以
由單兵攜帶完全是因為使用化學推進劑。在目前所有推進系統中,最簡單也
最小的推進系統便是使用固態燃料的火箭引擎。大家應該都曾放過沖天炮,
沒錯,那就是最小最簡單的火箭。其他如液態燃料火箭與噴射引擎之類的體
積就會比較大了。

  需要注意的是,在太空船還在用化學火箭當作主要動力的時候,太空戰
鬥是打不起來的。這就像還在使用蒸氣機的年代不會直昇機空降突擊作戰,
還在使用螺懸槳飛機的時候不會有洲際飛彈一樣。當人類進行大規模行星間
飛行的時候必定至少是使用核能引擎,可能是核分裂,更可能是核融合動力
。這才能夠讓太空船以經濟上能夠接受的速度與價格在行星間航行。而想追
上核動力太空船就必須要使用核融合動力的飛彈才行。使用化學火箭的飛彈
其速度在光束近迫防禦系統眼中不會比爬行中的烏龜快多少。

  核引擎是可以在技術成熟後縮小,但基於其特性,能夠縮小的程度會有
限制。比如核電機組也沒法縮小到能夠裝進汽車的引擎箱裡面。能夠裝到飛
彈上的最小引擎有多大?這可以依照飛彈的飛行性能來分析。因為是在偵察
到敵人位置(至少是大略的位置)後才發射,飛彈需要的是在幾十分鐘內的短
時間內加到最高速的能力,不能像太空船一樣可以悠閒的花上幾十個小時甚
至數天的時間來加速。因此體積小,高效率但低推力的核能離子推進系統就
被否決了,必須使用具有大推力能在短時間內加速的熱推進系統,這就表示
幾十噸甚至上百噸的引擎系統是跑不掉的。

  而為了要增加速度追上太空船,甚至要能夠達到軍艦的十倍以上的速度
以盡快穿越其近迫火力圈,飛彈的燃料必須帶的夠多,同時彈頭重量必須盡
量縮小。又因為大型軍艦非常不容易擊毀,而太空中的軍艦會比地球上的同
級艦更不容易被擊毀(原因在以後的章節會有進一步說明),因此彈頭威力必
須夠大,數百噸到上千噸TNT 當量威力的彈頭是跑不掉的。但為了速度需求
又不能真的裝上數百噸重的炸藥彈頭,於是只剩下一種可能性:低威力的戰
術核子彈頭。

  根據前述推論,我們可以大致描述一下太空戰鬥中飛彈的形式,基本上
本體形狀與大小和現在使用的火箭非常像 (目前的ICBM重量多在數十噸到上
百噸左右) ,但將會採用最先進的小型融合引擎,使飛彈彈頭的終端速度能
夠達到秒速數千公里甚至數萬公里以上。這使其得以在數十秒內突破目標的
近迫火力網以增加生存性。其攜帶的彈頭應該具有千噸級核武的威力,而為
了在強大的光束武器近迫防禦網中殘存下來以擊中目標,可能會採取多彈頭
的方式。
 
  例如一枚飛彈攜帶十個彈頭,在目標的近迫火力圈外釋放,彈頭群分佈
面積則以目標為中心含蓋一個區域以增加目標閃躲時的命中率。現在假設核
融合火箭引擎可以縮小到每顆50噸的水準,則一枚100噸重攜帶十個500kg重
的末端歸向核彈頭的飛彈速度大約會在秒速8600公里左右。如果能把引擎縮
小到20噸,則整枚飛彈的大小便可以減半,可以用50噸重的飛彈攜帶同樣數
量的彈頭達到一萬公里的秒速。換句話說,引擎技術是飛彈運用的關鍵。

  至於飛彈的優點則和軌道砲相同,射程幾乎是無限大的,威力也不隨射
程降低。只不過飛彈具有導引能力,所以有效射程會遠比磁軌砲大許多。只
要得到目標座標向量的話,飛彈甚至可以射擊數十光秒到數光分距離遠的敵
人,當然這得花上數小時的飛行時間。攻擊遠方敵人時飛彈會在發射後把燃
料燒到剩一點點以加到最高速,之後關閉引擎採取慣性航行,直到接近目標
後再開啟引擎做最後的修正,進入敵人近迫火網前釋放大量體積較小的彈頭
以增加生存性,推進段的最後用途便是作為混淆敵人解算的誘餌。

  磁軌砲受限於軌道長度因而加速過大而無法裝備導引與航向修正系統,
速度也很難超過秒速一千公里。飛彈的加速度雖然比磁軌砲低很多,但由於
可以長時間的加速,故能達到非常高的終端速度。又因為裝備了歸向系統,
在遠距離時的精確度會遠高於磁軌砲與光束武器等直接射擊的無導引武器。
加上可以裝備核子彈頭,威力會遠高於其他的武器,這方面上大概只有反物
質粒子砲可以與其相比。

  飛彈的唯一缺點就是其價格。太空中的環境十分單純,尋標與導航系統
的技術難度並不大,因而這方面的成本不會多高。問題是每枚飛彈都需要一
個引擎,還得是體積與重量最小等技術層次最高的引擎,核融合引擎並不像
沖天炮一樣可以在地下工廠隨便做出來的。這種引擎會非常貴,且還是一次
性使用就消耗掉了。加上飛彈的體積大,速度比光束武器慢許多,因此是可
以預警也可以被干擾乃至於攔截的。軍艦上也會有一堆雷射點防禦砲塔,因
此會有大部分的飛彈擊中目標前就被攔住,唯一的方法是發射大量飛彈進行
飽和攻擊,期望其中能有一兩枚能夠擊中目標。實際上也只要一枚命中彈頭
便可以擊毀敵艦。但如此大量使用又會導致極高的成本,這就是飛彈系統要
面對的最主要的問題。

  有一點要特別提出的就是核彈頭(或反物質彈頭)等大威力彈頭的破壞半
徑,這是常受人誤解的地方。太空中和大氣中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環境,一般
大氣中的概念並不一定適用於真空環境。大威力核彈在大氣中的破壞主要來
自於衝擊波損害,所謂的火球以及之後的擊波破壞乃是因為核爆放出的能量
(主要是光子)對周圍的大氣分子施以能量,將其瞬間加熱,爆心產生的氣體
游離電漿團便是火球,被高速膨脹推出的氣流鋒面便是衝擊波。

  換句話說,大氣是作為傳遞核爆破壞的主要媒介。但太空中是真空的,
沒有可以傳遞破壞的媒介,核爆的威力只能以光子流等高能幅射線的方式輻
射出去,因此實體破壞半徑會遠比大氣中核爆小許多,輻射線等對人殺傷半
徑則會比大氣中大,但輻射線卻比較容易用厚厚的船殼擋住。另外由於太空
船的速度非常快,至少是秒速數十公里以上,慣性會非常大,太空又沒有阻
力可以煞車,所以太空船之間都會有數十到數百公里,甚至可能數千公里以
上的避碰安全距離。而即使間隔上千公里,船艦彼此也還會在彼此的近迫武
器射程內,因而仍然可以互相掩護支援。

  因此即使是最強力的爆破彈頭也只能一次摧毀一艘軍艦,不會有一次爆
炸捲入摧毀數艘船的情況發生。除非是超新星等級的恆星爆發威力那才有可
能。不過那已經是終極武器了。

5.廣域光束兵器(Wide Area Beam Weapon)

  這是種在科幻小說與 ACG裡常常可以看到的有趣武器系統。基本上在這
裡要指出這種武器由於限制太多與不切實際,其可能性並不高。

  首先必須注意的是,雷射是聚焦發射的,反射鏡直徑必定大於具有殺傷
能力的靶區直徑。道理非常簡單,用以將雷射聚焦反射的反射鏡必須全部承
受其威力並將其反射出去,既然雷射打到敵艦上可以對目標表面投擲能量造
成破壞,則其同樣會對反射鏡造成傷害。雷射之所以不會在打到敵人之前燒
穿自己主要是基於以下三個原因:

一、反射鏡比靶區大,故單位面積承受的能量密度較低。
二、反射鏡的能量吸收率多在0.1%以下,吸收率遠比比船殼低,船殼由於需
  要有匿蹤以及散熱需求等而不能做到過高的反射率。
三、反射鏡會有充分的冷卻系統支援來降溫。
  基於以上三個原因,反射鏡必定遠大於傷範圍,直徑十公尺的雷射砲不
會有超過一公尺的殺傷範圍。想做廣域雷射武器,反射鏡面 (或者亦可說是
發射天線) 的直徑可能需要達到千公里到數萬公里之譜,也就是說必須做的
跟星球表面一樣大。

  粒子武器也相當類似。如果想在一個區域內投擲高密度的能量,發射源
的體積(特別是橫截面積)則必然會更大,否則在光束發射出去破壞敵人之前
會先破壞自己。因此廣域光束兵器必定有龐大的體積,這就是此類兵器的限
制。

  至於不切實際的地方則原因更明顯。假如你知道敵人擁有廣域光束兵器
,你會把部隊編成密集隊形給人家打嗎?很明顯的這是不可能的,一定會採
取疏散的方式。一般而言艦隊即使間隔數萬公里,仍然可以用光束武器有效
的互相支援。如果間隔十萬公里,則以光束兵器而言只需要約0.3秒的時間便
可抵達,而一個廣域光束兵器想要在此種編隊密度中打到兩艘以上的船,則
光束源直徑必須廣達三十萬公里以上。基於此一原因,對於廣域光束武器的
防禦遠比其運用簡單許多,故此種兵器的製造與使用非常不切實際。

  廣域光束兵器的唯一可能性在於一般系統的附加使用價值。比如大規模
的太陽能軌道發電廠便有很多光電板可以反射光線,用作光帆船推進支援的
反射式光壓推進系統也會有大量聚焦反光板。這些反光板基本上可能會配置
在極近的太陽繞極軌道上 (不會在太陽黃道面上,這是為了盡量減少對於行
星的日光遮蔽效應以免對行星生態環境造成影響) ,平常用以發電或推動光
帆船,必要時則可以使之高度聚焦造出一個高能光束集中區,以來進行區域
性的攻擊任務。

  例如光壓推進用的光束聚焦陣列,那在平常時是用來聚焦造出一個廣域
性的光束航道提供光帆船團一個穩定航線,戰時只要縮小此通道的面積便可
增大其能量密度,這就可以有效烤焦覆蓋區域中的任何物體。其強度並不需
要達到能夠瞬間氣化融化目標的水準,只要使指定區域內能量密度高到船艦
的吸熱速度大於排熱速度,使其熱平衡溫度上升到數百度的水準,便可以有
效的摧毀敵艦。也就是把敵艦變成烤箱,盤子上放的則是裡面的乘員與精密
電子系統。並不需要以一般電影與動畫中那麼轟轟烈烈的方式來摧毀敵艦。

  而此種兵器至多也僅能一次摧毀數個到數十個目標,不可能一次摧毀數
千個目標。最後要提醒的就是,沒有在光束殺傷覆蓋範圍內的目標不會有任
何損傷。即使是人穿了太空衣在光束籠罩區域旁邊一公分也不會受任何傷害
。能量只會集中在通道中,不會擴散到旁邊去。這是光束的特性。

6.其他武器系統

  其他除了前述這些武器之外,還可能由於科技的進展而出現一些奇奇怪
怪的武器系統。其中值得一提的有幾種:
  微機械炸彈。這是運用能自我複製的微機械做為武器。其大小可能是分
子等級,將其釋放以後,可以尋找事先設定好的原料來自我複製。如果設定
的複製原料是敵人太空船的構成原料,則可以看到微機械附到敵人太空船上
大量繁殖將其分解的情形。不過這也不是無法防禦的,最簡單的方法便是將
船殼通上高壓電或是加熱之類的,而使用微機械也有反噬己艦的可能性。這
種系統的可能性將視技術的發展而改變。

  WARP 炸彈。這算是威力最大與效能/價格比最高的一種武器。將隨便什
麼東西裝上瓦普引擎,設定其跳躍目標點為敵艦的位置,使其進行強迫空間
跳躍,則就會在敵艦內部出現物質重合的情況而發生強迫性的核融合反應。
當然此種系統的前提是發展出WARP技術,並將其系統微型化到一個程度才辦
的到。只要WARP系統的價格能壓到夠低,這種系統可以說是最有效率的。甚
至可以把軍艦的垃圾壓縮一下,WARP到敵艦內將其摧毀,一舉兩得,還兼具
環保功能。

  太空戰鬥中還有一部份武器系統主要應是在行星降下作戰或是太空船太
空艙組的強登作戰中使用的武器。這基本上是步兵用而不是太空船的武器系
統,最有可能被運用的是人形作戰兵器。但不是機動戰士裡面那種MS,應該
說是單用的動力裝甲服。這並不是什麼不得了的技術,實際上美國現今使用
的制式太空裝便是一種個人太空船。為了使士兵能在真空的環境下長時間活
動,太空裝自然是免不了的。又為了在強大敵人火力下生存,最好能夠加上
一些裝甲等防護能力。結果就是單兵動力裝甲服了。這種裝甲服可能從作業
用的太空裝改過來,體積至少要小到能夠使用通用的艙門口。

  實際上由於處於無重力環境,太空作業並不需要運用到大型機器人,所
以工作機組本來就不會很大。再者過大的機器人也會難以操作,最容易操作
的機器人便是將人完全包起來,由乘員肢體運動直接控制的系統。這就是所
謂「外骨架」或是「延伸骨架」的概念。將其加上裝甲與武裝便是很好的單
兵動力裝甲服了。補充一下,這類裝甲服的環境調節一定會作的非常好。會
不斷累積熱量的是目前注重便宜不重效率的化學防護裝。現今的太空裝就有
充分的空調讓太空人能夠長期活動,當然目前受限於動力源因而獨立活動時
間有限。但這在技術層面上是可以解決的問題。

聲音

2009年 April 1日

聲音:
聲音是通過物體振動產生的聲波。是通過介質(空氣或固體、液體)傳播並能被人或動物聽覺器官所感知的波動現象。

聲音的原理:
聲音是一種壓力波:當演奏樂器、拍打一扇門或者敲擊桌面時,他們的振動會引起介質——空氣分子有節奏的振動,使周圍的空氣產生疏密變化,形成疏密相間的縱波,這就產生了聲波,這種現象會一直延續到振動消失為止。
聲音作為波的一種,總可以被分解為不同頻率不同強度正弦波的疊加。這種變換(或分解)的過程,稱為傅立葉變換(Fourier Transform)。因此,一般的聲音總是包含一定的頻率範圍。人耳可以聽到的聲音的頻率範圍在20到2萬赫茲之間。高於這個範圍的波動稱為超聲波,而低於這一範圍的稱為次聲波。狗和蝙蝠等動物可以聽得到高達16萬赫茲的聲音。鯨和大象則可以產生頻率在15到35赫茲範圍內的聲音。

聲音的傳播:
聲音在不同的介質中傳播的速度也是不同的。聲音的傳播速度跟介質的反抗平衡力有關,反抗平衡力就是當物質的某個分子偏離其平衡位置時,其周圍的分子就要把它擠回到平衡位置上,而反抗平衡力越大,聲音就傳播的越快。水的反抗平衡力要比空氣的大,而鐵的反抗平衡力又比水的大。經科學家測量,在0攝氏度的空氣中,聲音的傳播速度是332米/秒;在水中的傳播速度是1450米/秒;在鐵中的傳播速度是5000米/秒。聲音的傳播也與溫度有關,聲音在熱空氣中的傳播速度比在冷空氣中的傳播速度快。另外聲音在傳播還與阻力有關,當大風的天氣中,聲音傳播的速度就慢得多。聲音還會因外界物質的阻擋而發生折射,例如人面對群山呼喊,就可以聽得到自己的回聲。另一個發個折射的例子就是晚上的聲音傳播的要比白天遠,是因為白天聲音在傳播的過程中,遇到了上升的熱空氣,從而把聲音快速折射到了空中;晚上冷空氣下降,聲音會沉著地表慢慢的傳播,不容易發生折射。
 
聲音的單位:
赫茲
赫茲是頻率單位,記為Hz,指每秒鐘周期性變化的次數。

分貝:
分貝是用來表示聲音強度的單位,記為dB 。

聲音的應用:

超聲波:
超聲波為超越人體可聽到的頻率,即大於20000赫茲。超聲波被廣泛應用於工業、軍事、醫療等行業。在工業上,常用超聲波來清洗精密零件,原理是利用超聲波在清洗液中產生震蕩波使清洗液產生瞬間的小氣泡,從而沖洗零件的每個角落。軍事上,潛艇用聲吶來發現敵軍的艦船與潛艇。在醫療上,可以利用越聲波進行洗牙和超聲波碎膽結石等等應用。

次聲波:
由火山爆發、龍捲風、雷暴、颱風等許多災害性事件發生前都會產生出次聲波,人們就可以利用這種前兆來預報災害事件的發生。在軍事上,可用利用核試驗、火箭運行等產生的次聲波獲得相關的數據。

聲音的危害:
次聲波
次聲波會干擾人的神經系統正常功能,危害人體健康。一定強度的次聲波,能使人頭暈、噁心、嘔吐、喪失平衡感甚至精神沮喪。有人認為,暈車、暈船就是車、船在運行時產生的次聲波引起的。在大風天氣,高層建築裡的人往往感到頭暈、噁心,這也是因為大風使高樓搖晃產生次聲波的緣故。

噪音污染:
隨著社會的進步,噪音污染已經成為社會突顯問題。據調查,噪音每上升一分貝,高血壓發病率就增加3%。影響人的神經系統,使人急躁、易怒;亦會影響睡眠,令人難以入睡,過大的噪音可以令人在睡中醒來,從而擾亂睡眠週期,造成睡眠不足或感到疲倦。40~50分貝的聲音會干擾睡眠,60~70分貝會干擾學習,120分貝(甚至更高)會導致耳痛,聽力喪失!

認識頻率

2009年 March 31日

認識頻率 
壹、基本名詞
貳、國際電信聯合會(ITU)簡介
參、國際無線電頻率分配區域
肆、各波段電波傳播特性及用途
伍、各業務頻率分配情形
陸、無線電業務種類及說明
柒、其他
壹、基本名詞

電磁波 (Electromagnetic Wave)
電磁波是描述電場和磁場變化特性的橫波。此波的電場部分之波動方向和磁場部分之波動方向互相成直角,且都和電磁波傳播前進方向垂直。電磁波依它們特定的頻率 (或波長) 區間,可有無線電波、微波、熱射線、可見光、X射線和伽瑪射線等。這些依其電磁波頻率 (或波長) 的排列,簡稱為「電磁波譜」。

無線電波 (Radio)
無線電波是一種電磁波,在電磁波譜中,其範圍波長為15公分 ~ 2公里的電磁波。無線電波常被用於長距離的通訊,如電視機、收音機與無線通信等,均用到無線電波不易被阻擋、折射、變頻等特性。 現今也用無線電波來探索宇宙遙遠處的奧秘。

赫茲(Hertz)
頻率的基本測量單位,即電磁度從正極至負極、恢復正極的一整個週期,以每秒幾次赫茲為計算。為表示更高頻率,國際間協議採用等千單位來表示,若以千個頻率單位計算稱為千赫(KiloHertz,簡稱KHz),若以百萬個頻率單位計算稱為兆赫(MmeagHertz,簡稱MHz),若以億個頻率單位計算稱為秭赫(GigaHertz,簡稱GHz),若以千億個頻率單位計算稱為澗赫(TeraHertz,簡稱THz)。

無線電頻率(Radio Frequency,RF)
電磁波在一定時間(通常是1秒)內所完成的完整週期數,叫做頻率(Frequency),通常與無線電波長的傳播有密切的關係。依據國際電信聯合會將頻率劃分成幾個頻帶:

特低頻(VLF):自 3KHz到30KHz的所有頻率,為萬公尺波。
低頻(LF):自30KHz 至300KHz 的所有頻率,為千公尺波。
中頻(MF):自300KHz 至3000KHz 的所有頻率,為百公尺波。
高頻(HF):自3MHz 至30MHz 的所有頻率,為十公尺波。
特高頻(VHF):由 30MHz到300MHz的所有頻率,為公尺波。
超高頻(UHF):由 300MHz到3000MHz的所有頻率,為十分之一公尺波。
極高頻(SHF):由 3GHz到30GHz的所有頻率範圍,為百分之一公尺波。
至高頻(EHF):自30GHz~300GHz的所有頻率範圍,為千分之一公尺波。
火腿波段(Ham Band)
業餘無線電信人員,通稱HAM,其使用頻段(兆赫)如下列:

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
1.8~1.9,3.5~ 3.5125,3.55~3.5625,7.0~7.025,7.025~7.1,7.075~7.1,10.13~10.15,14.0 ~14.025,14.025~14.15,14.15~14.225,14.225~14.35,18.068~18.110,18.11~18.168,21.0~21.025,21.025~21.20,21.20~21.30,21.30~21.45,24.89~24.93,24.93~24.99,28.1~28.3,28.3~28.5,28.5 ~29.0,29.0~29.7,50.0~50.0125,50.11~50.1225,144.0~146.0,430.0~432.0,1260.0~1265.0,2440.0~2450.0,47000~47200,75500~76000,142000~144000,248000~250000。

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
1.8~1.9,3.5~ 3.5125,3.55~3.5625,7.0~7.025,7.025~7.1,7.075~7.1,10.13~10.15,14.025~14.15,14.15~14.225,14.225~14.35,18.068~18.110,18.11~18.168,21.0?? ~21.025,21.025~21.20,21.20~21.30,21.30~21.45,24.89~24.93,24.93~24.99,28.1~28.3,28.3~28.5,28.5 ~29.0,29.0~29.7,50.0~50.0125,50.11~50.1225,144.0~146.0,430.0~432.0,1260.0~1265.0,2440.0~2450.0,47000~47200,75500~76000,142000~144000,248000~250000。

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
50.0~50.0125,50.11~50.1225,144.0~146.0,430.0~432.0。

頻道(Channel)
在不同的應用面有不同的意義:

兩個電路節點從起始到終結連接的過程。
在傳輸媒介中的路徑,這些路徑可能是經實體性的區分而產生如纜線中不同對的線,也可以是電子性的區分如分時多工或分頻多工所產生的以數字、字元或某種碼元區分不同頻道以代表特定的無線電頻率。

頻寬(Bandwidth)
頻寬係指輸送媒介或器材所能傳達信號頻率的範圍,也就是說在媒介或器材受到某種限制的情況下,其有能力傳送頻帶的寬度,即頻帶中最高頻率與最低頻率的差,其單位為赫茲(Hz)。(備註:在電腦網路中,我們常以能傳多少bps的信號來表達頻寬,這裡就是指在取樣的考量及調變技術的影響下,一個媒介或器材所能傳達數位信號的效能、速率。)

載波(Carrier)
在通訊系統中,常會把要傳送的訊息頻率調變至另一種傳輸效能高的頻率,而這種裝載其他訊息頻率的電波稱為載波。

調幅(Amplitude Modulation,AM)與調頻(Frequency Mpdulation,FM)
AM 及 FM 指的是無線電學上的二種不同調制方式,AM是以通過載波幅度的變化來表示信息,其頻率保持不變。FM則是是一種以載波的瞬時頻率變化來表示信息的調變方式,兩種技術均可作為廣播方式。調幅是二十世紀主要的廣播技術,到二十一世紀仍廣泛地使用。調頻技術通常運用在特高頻段VHF無線電上高保真無線電音樂和語音的傳送。調幅技術遠比調頻技術及數位廣播技術簡單。
 
(備註:調幅(AM)只是一般中波廣播(MW:Medium Wave)採用了調幅(AM)的方式,在不知不覺中,MW 及 AM 之間就劃上了等號。實際上 MW 只是諸多利用 AM 調制方式的一種廣播,像在高頻(3~30MHz)中的國際短波廣播所使用的調制方式也是 AM,甚至比調頻廣播更高頻率的航空導航通訊(116~136MHz)也是採用 AM 的方式,只是日常所說的 AM 波段指的就是中波廣播(MW)。FM也同 MW 的命運相類似。我們習慣上用 FM 來指一般的調頻廣播(76~108MHz,在我國為 87.5~108MHz、日本為76~90MHz) ,事實上 FM 也是一種調制方式 ,即使在短波範圍的 27~30MHz 之間,做為業餘電臺、太空、人造衛星通訊應用的波段,也有採用調頻(FM)方式的。FM的頻率單位是 MHz (百萬赫茲),而AM的單位只有kHz(千赫茲);FM廣播的頻率較高,能量較大。AM的頻率較低,所以不易接收到;FM的頻率較高,所以容易接收的到。廣播由早期的 AM 單聲道進展到 FM 立體聲。)

基頻(Baseband)
基頻是由轉頻器所產生在要被調變或進入載波之前的原始頻帶。通常信號的傳輸會用比基頻頻率更高的載波,而在接收端解調變及解多工後再還原成原始的基頻訊號。

貳、國際電信聯合會(ITU)簡介
國際電信聯合會(ITU-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是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也是聯合國機構中歷史最長的一個國際組織,簡稱“國際電聯”、“電聯”或“ITU”。 ITU成立於1934年1月1日,但它的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865年。為了順利實現國際電報通信,1865年5月17日,法、德、俄、意、奧等20個歐洲國家的代表在巴黎簽訂了《國際電報公約》,成立了國際電報聯盟(International Telegraph Union ,ITU)。為了適應電信科學技術發展的需要,國際電報聯盟成立後,相繼產生了三個咨詢委員會。1924年在巴黎成立了“國際電話咨詢委員會(CCIF)”;1925年在巴黎成立了“國際電報咨詢委員會(CCIT)”;1927年在華盛頓成立了“國際無線電咨詢委員會(CCIR)”。這三個咨詢委員會都召開了不少會議,解決了不少問題。隨著電話與無線電的應用與發展,國際電報聯盟的職權不斷擴大。1906年,德、英、法、美、日等27個國家的代表在柏林簽訂了《國際無線電報公約》。1956年,國際電話咨詢委員會和國際電報咨詢委員會合並成為“國際電報電話咨詢委員會”,即CCITT。

1932年,70多個國家的代表在西班牙馬德里召開會議,將《國際電報公約》與《國際無線電報公約》合併, 制定《國際電信公約》,並決定自1934年1月1日起正式改稱為“國際電信聯合會”(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經聯合國同意,1947年10月15日ITU成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其總部由瑞士伯爾尼遷至日內瓦。另外,還成立了國際頻率登記委員會(IFRB)。

經過100多年的變遷,1992年12月,為適應不斷變化的國際電信環境,保證ITU在世界電信標準領域的地位,ITU決定對其體制、機構和職能進行改革。改革後的ITU最高權利機構仍是全權代表大會。國際電信聯盟理事會下設秘書處,設正、副秘書長。電信標準部、無線電通信部和電信發展部承擔著實質性標準制訂工作,各設1位主任。聯合國的任何一個主權國家都可以成為ITU的成員。成員國的政府(多數情況下是其電信管理部門的代表機構)在ITU中的地位是平等的,都要承擔特別的義務,同時也享有特別的權利(投票權)。其他的組織機構,如網路與服務供應商、製造商,科技協會和其他的國際性和區域性組織,經過批准可以參加ITU的某些活動(如制訂電信標準)。ITU現有會員、準會員150多個國家和地區。ITU使用中、法、英、西、俄五種正式語言,出版電聯正式文件用這五種文字。工作語言為英、法、西三種。

1993年3月1日在芬蘭首都赫爾辛基舉行的ITU的第一屆世界電信標準大會(WTSC-93)上,對ITU原有的三個機構CCITT、CCIR和IFRB進行了改組,取而代之的是電信標準化部門(ITU-T)、無線通信部門(ITU-R)和電信發展部門(ITU-D)。秘書長是ITU的法定代表人,但ITU不同的活動由3個部門分擔,行政權利由各個部門的負責人分享。

ITU的宗旨,按其“基本法”,可定義如下:1、保持和發展國際合作,促進各種電信業務的研發和合理使用;2、促使電信設施的更新和最有效的利用,提高電信服務的效率,增加利用率和盡可能達到大眾化、普遍化;3、協調各國工作,達到共同目的,這些工作可分為電信標準化、無線電通信規範和電信發展3個部分,每個部分的常設職能部門是“局”,其中包括電信標準局(TSB)、無線通信局(RB)和電信發展局(BDT)。
ITU每年召開1次理事會(目前有46個成員);每4年召開1次全權代表大會、世界電信標準大會和世界電信發展大會;每2年召開1次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

電信標準化部門(TSS,或稱ITU-T)
電信標準化部門(TSS)由原來的CCITT和CCIR從事標準化工作的部門合併而成。其主要職責是完成ITU有關電信標準方面的目標,即研究電信技術、操作和資費等問題,出版建議書,目的是在世界範圍內實現電信標準化,包括在公共電信網上無線電系統互連和為實現互連所應具備的性能。還包括原CCITT和CCIR從事的標準工作。

無論是以前的CCITT,還是現在的ITU-T,其標準化工作都是由很多研究小組(SG)來完成的。每個SG都負責電信的一個領域(傳輸、交換、話音和非話音網等)。除此之外,其他的一些國際組織、科技協會和公司等也可以派專家來參加標準化工作。
 
每個SG的成員最多可能有400多人。很顯然這樣一個過於龐大的團體要進行複雜、經常又是十分細緻的標準制定工作比較困難,於是SG又分成許多工作組(WP),WP可以再細分成專家組,甚至可以分得再細。
各個SG制定自己領域內的標準。在1988年以前,這些標準的草案必須提交給4年1次的代表大會,獲一致通過才能正式成為標準。在1993年3月的ITU會議上,決定採用“加速程式批准新建議和修改建議”的方案。按照這種新的方法,標準的草案只要在SG會議上被通過,便可用函信的方法徵求其他代表的意見,如果80%的回函是贊成的,則這項標準就算獲得最後通過,而且不再發行成套的建議書,只採用小冊子形式,及時出版新的和修改的建議書。這樣就大大縮短了標準的制定週期,提高了效率。

ITU-T制定的標準被稱為“建議書”,意思是非強制性的、自願的協議。因為它保證了各國電信網的互聯和運轉,所以越來越廣泛地被全世界各國所採用。

無線電通信部門(RS,或稱ITU-R)
無線電通信部門研究無線通信技術和操作,出版建議書,還行使世界無線電行政大會(WARC),CCIR和頻率登記委員會的職能,包括:

無線電頻譜在陸地和空間無線電通信中的應用;
無線電通信系統的特性和性能;
無線電臺站的操作;
遇險和安全方面的無線電通信。
電信發展部門(TDS,或稱ITU-D)
電信發展部門由原來的電信發展局(BDT)和電信發展中心(CDT)合併而成。其職責是鼓勵發展中國家參與電聯的研究工作,組織召開技術研討會,使發展中國家了解電聯的工作,儘快應用電聯的研究成果;鼓勵國際合作,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技術援助,在發展中國家建設和完善通信網。電信發展部門(ITU-D)主要由三個部分組成:即世界電信發展大會和區域性的發展大會、電信發展研究組、電信發展局。 電信發展局負責ITU-D的組織和協調工作;電信發展研究組主要研究發展中國家普遍感興趣的具體電信問題;而世界電信發展大會在ITU-D中是最具權威性的機構,每隔4年舉行一次。

參、國際無線電頻率分配區域

ITU為便利頻率支配(Allotment)將全世界劃分為以下三個區域:

1.第一區域:
第一區域包括東限於甲線(甲、乙、丙各線之釋義見後)與西限於乙線之地區,但位於兩線間之伊朗任何領土除外。本區域並包括亞美尼亞、亞塞拜然、喬治亞、哈薩克、烏茲別克、吉爾吉斯、俄羅斯、塔吉克、土庫曼、土耳其及烏克蘭領土、「外蒙古」以及位於甲、丙線間之俄羅斯以北地區。

2.第二區域:
第二區域包括東限於乙線與西限於丙線之地區。

3.第三區域:
第三區域包括東限於丙線與西限於甲線之地區,但「外蒙古」、亞美尼亞、亞塞拜然、喬治亞、哈薩克、烏茲別克、吉爾吉斯、俄羅斯、塔吉克、土庫曼、土耳其及烏克蘭領土與俄羅斯以北地區除外。本區域並包括位於兩線外之伊朗部分領土。

肆、各波段電波傳播特性及用途

頻率分類 頻率範圍 波長範圍 傳播特性 代表性用途
特低頻(VLF)
3-30 千赫
100,000-10,000 公尺
1.電波沿地球表面行進,可達長距離通信
2.終年衰減小,可靠性高
3.利用電離層與地表面形成的導層傳至遠距離
4.地波與天波並存
5.使用垂直天線

1.極長距離點與點間之通信
2.航海及助航
3.感應式室內呼叫系統
 
低頻(LF)
30-300 千赫
10,000-1,000 公尺
1.長距離點與點間之通信
2.航海及助航
3.感應式室內呼叫系統
 
中頻(MF)
300-3000 千赫
1,000-100 公尺
1.電波於日間沿地球表面行進達較短距離
2.夜間若干電能靠E層反射達較長距離
3.天波、地波並存
4.日間及夏季衰減較夜間及冬季為大
5.使用垂直天線

1.中波廣播
2.航空及航海通信
3.無線電定位
4.固定行動業務
5.海洋浮標
6.業餘通信
 
高頻(HF)
3-30 兆赫
100-10 公尺
1.電波利用電離層(特別是F層)反射(一次或多次反射)以達遠距離
2.傳播情況隨季節及每日時間變化頗大
3.利用天線指向性,可收小功率達長距離之通信效果
4.通達距離隨頻率及發射角之不同而異
5.太陽黑子數越多,電離層密度越大,位置較高,最高可用頻率(MUF)亦加高,通信距離越長,反之相反
6.地波距發射機不遠即消失
7.使用水平天線

1.長距離點與點間通信及廣播
2.業餘通信
3.無線電天文
4.標準頻時信號
5.航空行動
6.短波廣播
7.民用無線電
 
伍、各業務頻率分配情形(實際分配請查詢系統)

項目 用途 使用單位 使用狀況 主要使用頻段
1 廣播電視業務
電台經營者
1.廣播電視頻道
2.改善收視不良
3.廣播電視中繼電路
4.衛星新聞收集
526.5-1606.5[AM](kHz)
2-26[AM],76-88[TV],
88-108[FM],174-216[TV],
200,400,500,600,700,900(MHz)
2,3.5,4,7,12,14(GHz)
 
2 公眾通信中繼網路
電信事業
1.局間中繼電路
2.長途幹線及支線電路
3.用戶迴線電路
150,200,450,900(MHz)
2,4,6,7,11,15,18,23,26,38(GHz)
 
3 公眾行動電話業務
電信事業
行動電話系統
800,900,1800(MHz)
 
4 公眾無線電叫人業務
電信事業
無線電叫人系統
160,280(MHz)
 
5 公眾中繼式無線電話業務
電信事業
中繼式無線電話通信系統
500,800(MHz)
 
6公眾行動數據通信業務
電信事業
行動數據通信系統
500,800(MHz)
 
7 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
電信事業
行動電話系統
866(MHz)
 
8 公眾衛星通信業務
電信事業
國內及國際衛星通信系統
1.6,2.5,4,6,12,14,19,29(GHz)
 
9 公眾船舶通信業務
電信事業
船岸通信系統
4,6,8,12,16,22,25,160(MHz)
 
10 有線電話無線主副機
開放供民眾使用
用戶自備設備
1.6,46,49,1900(MHz)
 
11 民用無線電對講機
開放供民眾使用
行動通信
27(MHz)
 
12 鐵公路運輸
鐵路局、捷運局、地鐵處、公路局、高公局
1.行動通信
2.定點通信
5,6,7,9,10,11,30,150,400,450(MHz)
 
13 船舶通信
客、貨、漁船、農委會
水上行動通信
2-26,156-174,450(MHz)
 
14 港口導航、港埠管制
港務局
水上行動通信
140,150(MHz)
 
15 航管、飛航業務
民航局
1.陸對空通信
2.導航陸上通信
3.航管雷達
300(kHz)3-23,36,118-136,150,250,300,400,950(MHz)1,6,7,10(GHz)
 
16 氣象測報
氣象局
1.一點對多點通信
2.定點通信
3.氣象雷達
5,6,7,8,9,13,40,400(MHz)1.5,2(GHz)
 
17 森林、礦區通信
林務局
1.行動通信
2.定點通信
175(kHz)40,150,160(MHz)
 
18 業餘無線
業餘無線電信人員
業餘通信
1.8-1.9,3.5-3.5125, 3.55-3.5625,7-7.1,10.13-10.15,14-14.35,
18.068-18.168,21-21.45,24.89-24.99, 28.1-29.7,
50-50.0125, 50.11-50.1225,144-146,430-432,1260-1265,
2440-2450(MHz)
 
19 學術試驗
各級職業學校及大專院校
1.廣播
2.船舶通信實習
3.電波傳播
4.遙控實驗研究
526.5-1606.5(kHz)
2-26,88-108,150,200,
400,900(MHz)
1-3,8-15,24(GHz)
 
20 警察及維持治安
 警政、司法機關、保全公司
 1.行動通信
2.定點通信
3.無線中繼系統
 4,5,140,150,160,170,410,480,490,500,900(MHz)2,7(GHz)
 
21 電力、石油
臺電公司
中油公司
1.行動通信
2.定點通信
1.6,1.8,4,6,8.5,8.6,45,150,400(MHz)1.5,7,12,21,23(GHz)
 
22 無線電遙控、監視、定位、測震
研究機構、水利局、水庫管理局
1.一點對多點通信
2.定點通信
3.數據傳輸
35,40,50,210,410(MHz)3.2(GHz)
 
23 新聞接收
通信社
1.衛星新聞
2.廣播接收
9-16,19-22,24,900(MHz)
 
24 全省緊急醫療網
各縣、市政府
各縣、市醫療網系統
150,160(MHz)
 
25 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途
工業、科學及醫療業界使用
工業、科學及醫療設備
13,27,40,400,480(MHz)2.4,5.8,24(GHz)
 
26 計程車無線電通信
計程車業者
計程車無線電系統
140,500(MHz)
 
27 一般用途無線遙控及低功率射頻電能器具
民眾使用
須依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辦理型式認可
13,27,40,72,75,400,480(MHz)
 
28 山難救助
山難協會
行動通信
148、150(MHz)

註:本表係表示各類業務主要使用頻段,且所列頻段實際由數項業務共用,
實際頻率使用資料可進入系統查詢。
陸、無線電業務種類及說明

無線電通信業務 (Radio Communication Service)
包括無線電傳輸發射及(或)接受。除特殊狀況,任何無線電通信業務均與地面無線電通信相關。

固定業務 (Fixed Service)
指定之固定地點間之無線電通信業務。

衛星固定業務 (Fixed Satellite Service)
在固定地點之地球電台間使用一枚或數枚衛星之一種無線電通信業務;在某種情況下,本項業務包括各衛星與衛星間鏈路,其亦可為進行衛星與衛星間之業務者;衛星固定業務亦包含其他太空無線電通信業務之饋送鏈路。

航空固定業務 (Aeronautical Fixed Service)
主要為空中航行安全與正常、有效和經濟的空中運輸,而在指定的固定地點間提供的無線電通信業務。

衛星與衛星間業務 (Inter Satellite Service)
在人造地球衛星間提供鏈路之一種無線電通信業務。

太空作業業務 (Space Operation Service)
專指有關太空載具作業,特別如太空追蹤、太空遙測及太空遙控之一種無線電通信業務。此項功能通常在太空電台所作業之業務內提供。

行動業務 (Mobile Service)
行動電台與陸地電台間,或各行動電台間之無線電通信業務。

衛星行動業務 (Mobile Satellite Service)
在行動地球電台與一個或數個太空電台間的一種無線電通信業務,或在這種業務所利用的各太空電台之間的無線電通信業務;或
利用一個或數個太空電台在行動地球電台間執行的無線電通信業務。該項業務為作業之需要亦可包括饋送鏈路在內。

陸地行動業務 (Land Mobile Service)
基地電台與陸地行動電台間,或陸地行動電台間之行動業務。

衛星陸地行動業務 (Land Mobile Satellite Service)
其行動地球電台位於陸地上的一種衛星行動業務。

水上行動業務 (Maritime Mobile Service)
海岸電台與船舶電台間,各船舶電台間或設於有關船上通信電台間之一種行動業務,求生載具與緊急指位無線電示標電台亦可參與本項業務。

衛星水上行動業務 (Maritime Mobile Satellite Service)
其行動地球電台位於船舶上之一種衛星行動業務。求生載具電台與緊急指位無線電示標電台亦可參與本項業務。

港埠管制業務 (Port Operations Service)
海岸電台與船舶電台間,或各船舶電台間,在港口內或港口附近之一種水上行動業務,其所通信息只限於有關作業上之處理、船舶之動態與安全,以及應急時人員安全之通信。屬於公眾通信性質之通信不包括在內。

船舶行動業務(Ship Movement Service)
除港埠管制業務外之海岸電台與船舶電台間或各船舶電台間之一種水上行動安全業務。惟其限於有關船舶動態之通信。屬於公眾通信性質之通信不包括在內。

航空行動業務 (Aeronautical Mobile Service)
航空電台與航空器電台間,或各航空器電台間之一種行動業務,求生載具電台可參與此種業務;遇險與緊急頻率之緊急指位無線電示標電台亦可參與本項業務。
又可分成兩種:1.航空行動業務–航線(R)(Aeronautical Mobile Service -Civil Air Routes Safety),保留給主要與沿國內或國際民航航線之飛行安全和飛行秩序有關的通信使用的航空移動業務。2.航空行動業務–航線外(OR)(Aeronautical Mobile Service -Off Civil Air Routes),供主要是在國內或國際民航航線以外的通信使用的航空移動業務,包括那些與飛行協調有關的通信。

衛星航空行動業務 (Aeronautical Mobile Satellite Service)
行動地球電台設於航空器上之一種衛星行動業務。求生載具電台與緊急指位無線電示標電台亦可參加本項業務。又可分成兩種:1. 衛星航空行動業務–航線(R) (Aeronautical Mobile Satellite Service –Civil Air Routes Safety),保留給主要與沿國內或國際民航航線的飛行安全和飛行秩序正常有關的通信使用之衛星航空行動業務。2. 衛星航空行動業務–航線外(OR)(Aeronautical Mobile Satellite Service –Off Civil Air Routes),供主要是在國內和國際民航航線以外的通信使用的衛星航空行動業務,包括那些與飛行協調有關的通信。

廣播業務 (Broadcasting Service)
其發送係供一般公眾可直接接收之一種無線電通信業務。此項業務可包括聲音發送、電視發送或其他方式之發送。

衛星廣播業務 (Broadcasting Satellite Service)
利用太空電台發送或重行發送信號,以供公眾直接接收之一種無線電通信業務。在衛星廣播業務中,其”直接接收”一詞應包含個人接收與社區接收兩者。

無線電測定業務 (Radio Determination Service)
以無線電測定為目的之一種無線電通信業務。

衛星無線電測定業務 (Radio Determination Satellite Service)
使用一個或數個太空電台而以無線電測定為目的之一種無線電通信業務。

無線電助航業務 (Radio Navigation Service)
以無線電助航為目的之一種無線電測定業務。

衛星無線電助航業務 (Radio Navigation Satellite Service)
以無線電助航為目的之一種衛星無線電測定業務。

水上無線電助航業務 (Maritime Radio Navigation Service)
為促進船舶之利益及安全作業之一種無線電助航業務。

衛星水上無線電助航業務 (Maritime Radio Navigation Satellite Service)
其地球電台設在船舶上之一種衛星無線電助航業務。

航空無線電助航業務 (Aeronautical Radio Navigation Service)
為促進航空器之利益及安全作業之一種無線電助航業務。

衛星航空無線電助航業務 (Aeronautical Radio Navigation Satellite Service)
其地球電台設在航空器上之一種衛星無線電助航業務。

無線電定位業務 (Radio Location Service)
以無線電定位為目的之一種無線電測定業務。

氣象輔助業務 (Meteorological Aids Service)
用於氣象,包括水文觀察與探測之一種無線電通信業務。

衛星地球探測業務 (Earth Exploration Satellite Service)
地球電台與一個或數個太空電台間的無線電通信業務,並包括太空電台之間的鏈路。本業務包含地球衛星上之主動或被動感測器所獲得之有關地球與地球自然現象特性之資料、由空中或地球基地台收集之類似資料,此種資料可分發給有關系統的地球電台、可包含基地台查詢在內,本項業務如作業需要亦可包括饋送鏈路在內。

衛星氣象業務 (Meteorological Satellite Service)
以氣象為目的之一種衛星地球探測業務。

標準頻率與時間信號業務 (Standard Frequency And Time Signal Service)
為科學、技術或其他目的而傳送高度精確度之頻率、時間信號、或包含兩者,以供普遍接收的一種無線電通信業務。

衛星標準頻率與時間信號業務 (Standard Frequency And Time Signal Satellite Service)
使用地球衛星太空電台,與標準頻率及時間信號業務作相同目的之一種無線電通信業務。本項業務如作業需要亦可包括饋送鏈路在內。

太空研究業務 (Space Research Service)
利用太空中之太空載具或其他物體作科學或技術研究用之一種無線電通信業務。

業餘業務 (Amateur Service)
純因個人興趣,有志於無線電技術,以及不含營利企圖之業餘者,用以自習,相互通信與技術探討之一種無線電通信業務。

衛星業餘業務 (Amateur Satellite Service)
利用地球衛星上太空電台,有與業餘業務相同目的之一種無線電通信業務。

無線電天文業務(Radio Astronomy Service)
涉及使用無線電天文之一種業務。

安全業務 (Safety Service)
為保障人類生命及財產而永久或臨時使用之任何無線電通信業務。

特別業務 (Special Service)
凡未屬本節其他項目之規定,且專為公用事業特殊需要,而不開放公眾通信之一種無線電通信業務。

低功率射頻電機
係指使用低發射功率無線電波作業之電機。其輸入或製造前,應向電信總局申請型式認證,經審查合格發給型式認證證明。

指位無線電示標(Emergency Position-indicating Radiobeacon,EPIRB)
裝設在船舶上,於船舶遇險時能自動發射遇險無線電信號,經由衛星接收轉送地面接收站,提供搜救單位偵測定位,以方便船難搜救工作的無線電裝置。

全球定位系統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s ,GPS)
是採用三角定位法,以天上的衛星為參考點,由電波傳送的速度及電波傳送的時間,算出電波發射點(衛星)及電波接收點(接收器)間的距離,以測定接收器所在之位置。(備註:本系統由美國國防部所發展及維護,由24顆距離地表20,183公里高空的衛星群所組成的。這些衛星以55度等角均勻地分佈在六個軌道面上,並以11小時58分的週期環繞地球運轉,每一個衛星上都載有位置及時間訊號,使得在地球的任何一個角落,在任一時刻至少都可以收到5顆衛星的訊號。而GPS只須同時收到3顆衛星以上足夠強度的訊號即可定位。)

國際行動電信-2000(International Mobile Telecommunication—2000, IMT—2000)
IMT-2000的定義,係由來自於國際電信聯合會所提出一系列相互關連的ITU—R建議書,這些建議書構成持續發展IMT-2000服務描述細節的框架。IMT-2000定義第三代行動通信系統,發展目標是以寬頻技術整合各類服務需求,實現多媒體行動通信的理想。其名稱原為未來公眾陸地行動通信系統(FPLMTS, Future Public Land Mobile Telecommunication System),目前已更名為IMT-2000。其主要的特點說明如下:

全球設計高度的共通性。
國際行動電信—2000所提供的漫遊能力的服務與既有固接網路相容。
高品質。
全球使用如口袋大小般的小型終端通信設備。
可提供多媒體應用與廣泛的通信服務。
 
 
柒、其他

轉頻器(Transponder)
轉頻器為通信衛星的最主要部分,其功用為接收地面站發射上來的上鏈、將其放大、變換成下鏈頻率、再經功率放大後向地面發射。

降頻器(Down Converter)
在無線電接收機中,很難將微弱的射頻信號直接進行大量放大、濾波、等化及自動增益控制等信號處理,須先將此射頻信號輸入一個由混波器和本地振盪器組成的頻率變換裝置,將射頻信號轉換為中頻信號,以方便信號處理,此裝置稱為降頻器。

升頻器(Up Converter)
升頻器係指在無線電發射機中,很難在射頻直接進行調變、放大、濾波等信號處理,通常均先在中頻處理後,再將此中頻信號輸入一個由混波器與本地振盪器組成的頻率變換裝置,將中頻提升至射頻,此種裝置稱為升頻器。

民用頻段無線電對講機服務(Citizens band radio service,CB)
屬於低功率無線電通信業務。此項業務之特點為:因器材發射功率低,故使用者均無需申請任何執照、僅器材需申請型式認證即可。「民用頻段無線電對講機」之峰值輸出功率為5瓦特以下、使用26.965MHz至27.405MHz此頻段共計四十個頻道(26.965, 26.975, 26.985, 27.005, 27.015, 27.025, 27.035, 27.055, 27.065, 27.075, 27.085, 27.105, 27.115, 27.125, 27.135, 27.155, 27.165, 27.175, 27.185, 27.205, 27.215, 27.225, 27.235, 27.245, 27.255, 27.265, 27.275, 27.285, 27.295, 27.305, 27.315, 27.325, 27.335, 27.345, 27.355, 27.365, 27.375, 27.385, 27.395, 27.405單位皆為 MHz)。

國際航行警告電傳(Navigational Telegram Exchange,NAVTEX)
國際航行警告電傳為全球航行警告業務的一環,運用窄頻帶直接印字電報系統,依國際規定的技術規範、廣播範圍、服務時間及使用語言等,對航行於沿岸400 浬以內的船舶發送有關航行安全、氣象警告以及其他緊急資訊。國際通信頻率全球共同使用518KHz單一頻率,航行本國特定海域之船舶,得使用490KHz或4209.5KHz。

國際海事衛星(International Maritime Satellite,INMARSAT)
國際海事衛星分置於太平洋、東大西洋、西大西洋及印度洋等四大洋區上空的同步通信衛星,上╱下鏈訊號採用1.6╱1.5GHz及6╱4GHz頻帶,分別與船舶及岸上地面電台通信,可提供陸地與海上船舶間或船舶與船舶間之電報、電話、傳真等通信,並可提供航空及陸地行動通信。

水上行動業務識別碼(Maritime Mobile Service Identities,MMSI)
係由九位數字組成,經無線電發送,以便統一識別船舶電台、船舶地球電台、海岸電台、海岸地球電台及呼叫群之識別碼。
我國船舶無線電台之水上識別號碼,其首三位經國際電信聯合會指配為四一六,其餘六位數字,則由交通部指配之。

海岸地球電台(Coast Earth Station,簡稱 CES)
指位於某特定陸上固定點,提供水上行動衛星通信業務之鏈路,並從事水上行動衛星通信業務之地球電台。

深太空 (Deep Space)
指距離地球200萬公里(含)以外的太空。

直撥衛星(Direct To Home, DTH)
直撥衛星是以高功率之Ku頻段衛星(60~64dBW),直接把電視節目播送至地面,用戶只要架設標準接收裝備(接收碟、解碼器及遙控器),即可收看高品質的電視和廣播頻道。
直播衛星最大的特色是以數位訊號傳送,傳送的資料可壓縮,大幅增加頻道的數量,並可頻道分級。直播衛星除了提供視訊音訊服務之外,還提供網路資料傳輸服務,用戶只要加裝一個介面卡即可以 400kbps~4Mbps的速度快速下載網路資料。

直播衛星(Direct Broadcasting Satellite, DBS)
直播衛星可將地面站所發射的電視廣播節目或文字、數據等信號,經過轉頻、放大處理,再直接傳送至家庭或社區的一種高功率、高指向性廣播衛星。一般家庭只需裝設一只小型碟形天線和解碼裝置即可直接接收直播衛星轉送下來的電視節目或其他信號。

地球同步衛星(Geostationary Satellite,簡稱 GEO)
衛星繞行於赤道上空約三萬六千公里高度的圓形軌道上,每二十四小時繞行地球一周,恰與地球自轉同步,故由地面看該衛星彷彿靜止不動,稱之為地球同步衛星。在同步衛星電波涵蓋區域內的地面站可與該衛星進行全天二十四小時的通信。

低軌道衛星(Low Earth Orbit Satellite,簡稱 LEO)
衛星運行高度約離地面數百公里,環繞地球一周的需數十分鐘至數小時不等,此類衛星對地球上某一特定位置之相對關係不能維持固定,只有部分時間可達到通信目的。但因距離地球很近,因此衛星與地面站通信所需之發射功率很低,而且可利用數拾顆環繞地球的低軌道衛星以涵蓋全球,將逐漸成為行動通信衛星的主流。
低軌道衛星被安置在距地表700 至1500 公里的高度上,它主要可分為二種:第一種是小低軌道衛星(Little LEO satellites)能提供文字和資料範圍的服務;而第二種大低軌道衛星(Big LEO satellites) 能提供使用者無接縫的全球性語音、傳真,甚至是寬頻的網路服務。

小型衛星地球電台(Very Small Aperture Terminal,簡稱 VSAT)
小型衛星地球電台泛指具有小型碟形天線(直徑約在2.4公尺以下)之衛星通信地面站。這種地面站因天線增益(Antenna Gain)小,因此通常彼此不直接互傳訊號,而是透過衛星和一具有較大型天線之主控站(Hub)連接而形成星狀式網路(Star Network)。小型衛星地球電台可只作單向接收,亦可具有雙向收發之功能,非常適合用在如信用卡徵信、航空定位、氣象資料蒐集等之應用。

衛星新聞蒐集(Satellite News Gathering,簡稱 SNG)
衛星新聞蒐集具有體積小、重量輕及高度機動性等特點,且符合固定衛星業務天線規格的衛星通信上鏈發射系統。本設備可由車輛或飛機迅速載往突發事件現場,將蒐集之新聞資料直接送上衛星,再轉回電視公司接收。

衛星直播網路 Direct PC
衛星直播網路具有下列的特點:

衛星直播網路係針對高速傳輸之需要而設計。
利用衛星快速傳輸的能力,傳遞大量數位資料。
提供三種基本的服務:
高速衛星網際網路(Turbo Internet,TI)。
衛星封包快遞(Package Delivery,PD)。
衛星多媒體傳送(Multimedia,MM)。
微波(Microwave)
波長為300mm 至 10mm (1GHz 至30 GHz) 的電磁波,因頻率範圍屬高頻故可擁有高速之資料傳輸率。在實用上,作短距離之資料鏈時資料傳輸率可高達1至3 Mbps。其方向性較差,故有安全性之問題,但較紅外線或雷射不易為環境所干擾。微波常被用於短距離的通訊或遙控,如電視機、冷氣機、音響等遙控器都是運用到微波的原理。現今用於廚房中蒸煮食物的微波爐則採用2450 MHz的頻率。若以微波做為資料通信傳輸則稱為微波通訊 (Microwave Communication)。

越過300點進場時機將至

2009年 March 29日

越南胡志明股市今收287.41點

世界金融風暴,美股腰斬,越股至今已由230多點開始反彈,去年一起前進越股的朋友們:今日的指數將會是下一波的起漲點,越過300點時,將是我們下一個買點,黎明即將到來,祝福我們都有一個幸運的明天!

頻率能量美容保健師課程

2009年 March 29日

中華能量養生研究會
內政部台88內社字第 8835422 號
(88)衛生署醫字第88012138 號

最新職能訓練課程公告

頻率能量美容保健師 職能訓練

通過檢定者獲頒中華能量養生研究會【頻率能量美容保健師】執照。

具有【頻率能量美容保健師】執照者,由中華能量養生研究會安排輔導就業,目前全省就業職缺約十二名。

授課時數: 36 Hrs。

課程進度:每週上課一次,每次 6 小時。

費    用:新台幣六萬元整(由中華能量養生研究會補貼新台幣二萬四千元整)。
實繳金額新台幣三萬六千元整) 2009/04/15 日前報名有效。
 
訓練地點:分台北、台中、高雄三地。

課程內容:

1.  頻率能量美容系統 沿革。
2.  頻率究竟是什麼?
3.  人類在頻率上的應用範圍。
4.  如何看待人體的內循環與神經系統?
5.  能量美容先從大腦神經開始。
6.  頻率與身、心、靈的關係。
7.  頻率能量美容系統 功能性介紹。
8.  頻率能量美容系統 在健康上應用的基礎原理。
9.  頻率能量美容系統 在健康上應用的層面與前瞻。
10. 意識、潛意識、夢境、五覺、直覺與超自然能力。
11. 透視知覺與超常感應。
12. 頻率能量美容系統 的安全注意事項。
13. 頻率能量美容系統 的操作手法與技巧。
14. 常用的技術性專業知識。
15. 聲、光、磁能頻率定義。
16. 接受頻率調整者的身心狀態評估。
17. 常見的生理及精神性疾病介紹。
18. 如何啟動松果腺體—人類的第三隻眼。
19. 頻率能量駐顏美容術。
20. 頻率能量美容系統 臨床操作實習。
21. 學科與術科鑑定測驗。